安徽饭店2023年粽子产品代工及效劳评标结果公示
宣布日期:2023-04-13 浏览次数:5953 宣布人:安徽饭店
安徽饭店2023年粽子产品代工及效劳项目,经饭店评标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徽饭店2023年粽子产品代工及效劳项目
二、项目编号:AHFD2023-A001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嘉兴恒元斋食品有限公司
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菱坊路318号(嘉兴晶之羽衣饰有限公司内3号厂房1楼、2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浙江哆伊点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228号F0011幢1-5层
四、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饭店综合办提出质疑,联系人: 董朝羽 ;联系电话:0551—62218176
五、书面质疑质料应包括内容及不予受理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执规律则,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点、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明质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须要的执法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加入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
3.质疑质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安徽饭店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