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神问题
宣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10330 宣布人:集团纪委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机械化生长中心二级主任科员郭文平要求治理效劳工具为其支付个人用度等问题。郭文平在任贵池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区运管所所恒久间,先后三次要求一治理效劳工具为其支付餐饮用度13000元,在其子女考入大学时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4700元。别的,贵池区运管所还保存违规公款购置烟酒问题。2019年9月,郭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家明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和2015年春节,李家明因私事两次驾驶公车回其老家安徽太湖县,加油用度在公司公务油卡里支付。2019年11月,李家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使用费予以退缴。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